对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或环保和生态建设重点任务进展严重滞后等情况,将依法实行行政问责。
专家组还将监督廊坊市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和推动责任。专家团队对有关部门所承担责任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细化、量化,并开展随机性抽查抽检,提供检查数据,帮助政府对相关部门进行精准问责。
项目经理李怀瑞表示,技术专家服务团队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共7人组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十二五期间,北京市通过减煤换煤压减劣质燃煤380万吨。严厉打击劣质煤经营、运输等行为,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区689家881台1785蒸吨燃煤锅炉和小煤炉改造。《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2017年,全市基本实现城六区无煤化。
《通知》指出,2014年和2015年,全国煤炭消费量同比分别下降2.9%和3.7%,实现了负增长,但部分重点地区新建高耗煤项目较多,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全面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压力仍然较大。经过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燃气集团等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市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取得了积极进展,正在实施的项目已达5200蒸吨,是年初任务量的1.7倍。气象灾害的根本还是自然灾害,而霾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污染物排放量大。
而均压场的控制和持续的偏南气流输送往往会造成细颗粒物持续多天的增长。与治霾类似的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包括伦敦烟雾事件和洛杉矶烟雾事件后伦敦和洛杉矶空气质量的改善,全部是通过积极改善能源结构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来实现的。二是会极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在很多地区,霾的问题凸显,其危害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关键在于霾的环境公害特点而非气象灾害特征。
可见,继《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纳入气象灾害定义后,草案修改稿中对此予以了保留。只要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就能减少霾的发生,因此霾是可以防治的。
王金南:已经有很多研究论证了建设通风廊道、增加空气流动性,有助于减少城市的热岛效应,对改善城市尤其是廊道本身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其作用远远不能达到避免和减轻大雾和霾的目的。试想一下,如果霾是一种自然灾害,到时我们如何去追究治霾不力的责任?如何去寻找治霾不力的责任主体?王金南对话人刘文清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王金南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柴发合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副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大气环境分会主任是否应该立法将霾纳入气象灾害定义?■霾不属于气象灾害的一种,不能把一种人祸通过法律定义成为天灾。而面对气象灾害,人类只能通过各种防御措施尽量避免和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无法从根本上进行防治。从气象上来看,霾产生的因素在于由于缺乏温度和压力差异,大气的水平和垂直运动减少甚至停止,从而促进了污染物的累积和反应。
从这个角度来看,霾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为活动产生的大量污染物排放,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所列举的气象灾害在成因上有本质的不同。在立法中将霾列为气象灾害,很可能误导社会公众的认知,给人造成北京市乃至中国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推卸责任、靠天吃饭的印象,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和纷争。相关科研成果表明,京津冀地区的一次PM2.5、SO2、NOX、VOCs和NH3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体上要减少50%甚至更多,环境空气质量才能得到根本改善。王金南:将霾列为气象灾害,会造成非常消极的影响。
从根本上防治霾污染,还是要靠踏踏实实、坚持不懈的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因此,仅仅靠在城市中建设通风廊道,增加空气流动性来防治霾的方法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总体上,北京立法将霾列为气象灾害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国务院制定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在所列举的各种气象灾害中,并未包含霾。
建议相关条款修改为鼓励开展通风廊道系统对增加空气流动性的研究,充分考虑通风廊道建设对减轻高温等气象灾害的作用。二审时,草案修改稿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款:市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通风廊道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因此,在地方性法规中作出完善通风廊道系统,增加空气流动性,避免和减轻大雾、霾和高温等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这样的规定,对于防治霾的危害来说有些武断。从霾的成因来看,霾的人为因素更体现了环境公害的特点,而气象则表现在其对霾形成演变的影响。只有通过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实行区域联防联治、实现能源清洁化、采取综合和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把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一半以上,京津冀区域才能大幅度地降低PM2.5的浓度,才能从根本上防治霾污染。北京又存在多尺度的城市热岛效应,这种城市热岛多尺度热力结构可导致城区气溶胶颗粒物传输及局部滞留、聚集等动力过程,进而使气溶胶颗粒物呈现非均匀分布特征,因热岛效应而形成的辐合场会加大霾污染和气象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
美国的气象灾害预警体系中,有高温、寒潮、大风、龙卷风、暴风雨、洪水、大雾等预警,和我国的气象灾害定义类似,没有任何与霾等大气污染相关的预警。请问,对这些防治措施,应怎么看待它们的作用?特别是建设通风廊道、增加空气流动性,对霾的防治能起到有效作用吗?刘文清:京津冀地区位于环渤海区域的西部,华北平原北端,其西侧、北侧背靠太行山山脉和燕山山脉。
三是重塑节能减排、安全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能见度上,国内外早在上世纪就有非常多的研究,证明PM2.5浓度和能见度有非常强的相关关系。
据了解,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建设通风廊道、增加空气流动性等,对霾的防治作用甚微,有人甚至用千分之一来形容。王金南: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查到一个国家和地区有过把霾列入气象灾害来防治的先例。
霾污染表现为两种主要的形式,一种为爆发增长的重污染过程,另一种为持续累积的污染过程。但是,霾并不具备气象灾害的特征,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的极端天气特点有着显著区别。因此,若从气象角度考虑,霾是个中尺度影响范围下的污染现象,不是局限在某个城市或乡镇。目前社会各界已经逐步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和职能分工,空气质量改善正稳步推进。
但是,造成霾污染的根本原因有很多,如我国一次PM2.5和主要前体物排放量仍居高难下,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NH3)排放尚未有效控制;我国重点区域单位面积煤炭消费强度高,且散烧煤比例高;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高频使用和高度聚集,尚未建立完善的车油路一体化的控制体系;农业源氨排放对PM2.5污染存在影响等。因此,要各尽其责、分工合作,提高政府运行效率。
记者:有人认为,立法将霾纳入气象灾害定义,会混淆不同性质的问题,危害甚大。绝大部分研究都仅是泛泛地说通风廊道有助于大气污染扩散,而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和多大空间尺度上有助于大气污染扩散方面,无法给出有说服力的结果和科学依据。
王金南:经验表明,减少或消除霾的关键还是要靠能源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实行精准治霾和科学治霾,其中更需要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的合作。上述国家和地区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取得的成功,都是通过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才得以实现的,从未有过将霾列入气象灾害来进行防治的案例。
例如,集成车载、机载探测和星载遥测等监管技术及大气边界层理化结构综合探测技术,构建大气污染源排放综合监测、大气复合污染及其前体物立体观测以及大气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等大气污染监测技术体系,建设我国自己的大气环境探测与模拟实验研究设施,建立符合中国特点的相关污染模式,从而预测我国不同区域背景下大气复合污染及其环境效应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控制思路。此外,国内外的经验也都不支持通风廊道建设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原因这一结论。我国城市目前的PM2.5平均浓度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京津冀是目前国内区域PM2.5浓度最高、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很长、很艰巨的路要走。
城市之间的广大农村地区,没有任何高楼的遮挡,一样笼罩在霾之中。在污染源一定的条件下,污染物浓度的变化取决于局地气象条件的变化,如大气稳定度、风向、风速以及降水。
试想一下,如果霾是一种自然灾害,到时我们如何去追究治霾不力的责任?如何去寻找治霾不力的责任主体?柴发合:霾的问题不是气象灾害的问题,而是人类活动排放的污染叠加一定气象条件因素形成的污染问题。北京的霾是区域性的污染,而并不是城市内部因为有了高楼,更不是风速低了才产生霾。
国际社会上,无论是空气质量已经大幅改善的发达国家、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空气质量影响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各种国际组织,在面对大气污染问题的时候,都是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清洁化和污染源减排上下工夫。但目前地面有限指标的监测,不能满足霾形成机制、演变和输送过程的研究需求。